7月9日,記者從工信部官網獲悉,為進一步加強光伏制造行業管理,促進行業高質量發展,工信部電子信息司對《光伏制造行業規范條件(2021年本)》《光伏制造行業規范公告管理暫行辦法(2021年本)》進行修訂,形成《光伏制造行業規范條件(2024年本)》(以下簡稱《規范條件》)《光伏制造行業規范公告管理辦法(2024年本)》(征求意見稿),現公開征求意見。
數據顯示,2024年1—4月,我國光伏產業總體保持高位運行。全國晶硅光伏組件出口量達83.8GW,同比增長20%,光伏產品出口總額達127億美元。
記者了解到,《規范條件》自2013年發布以來,根據產業發展實際情況和市場需求,先后于2015年、2018年、2021年進行了3次修訂。截至2023年年底,已累計公告十二批共329家、撤銷七批共120家光伏行業規范企業名單,名單涵蓋光伏制造業主要環節60%以上骨干企業,并被應用單位、電站企業、金融機構及有關方面等廣泛應用,有效促進了行業轉型升級和健康發展。
據悉,新版《規范條件》主要有六方面修訂,一是繼續引導光伏企業減少單純擴大產能的光伏制造項目,避免低水平重復擴張;二是提高部分技術指標要求;三是加強質量管理和知識產權保護;四是引導提升綠色發展水平;五是鼓勵參與標準制(修)訂工作;六是加強規范名單的動態管理。
《規范條件》提出,光伏制造企業應采用工藝先進、安全可靠、節能環保、產品質量好、生產成本低的生產技術和設備,并實現高品質產品的批量化生產。企業每年用于研發及工藝改進的費用不低于總銷售額的3%且不少于1000萬元,鼓勵企業取得省級以上獨立研發機構、技術中心或高新技術企業資質;申報符合規范名單時上一年實際產量不低于上一年實際產能的50%。
《規范條件》強調,引導光伏企業減少單純擴大產能的光伏制造項目,加強技術創新、提高產品質量、降低生產成本。新建和改擴建光伏制造項目,最低資本金比例為30%。
《規范條件》提高部分技術指標要求。具體來看,現有光伏制造企業及項目產品應滿足,多晶硅電池、P型單晶硅電池和N型單晶硅電池(雙面電池按正面效率計算)的平均光電轉換效率分別不低于21.4%、23.2%和25%;多晶硅組件、P型單晶硅組件和N型單晶硅組件(雙面組件按正面效率計算)的平均光電轉換效率分別不低于19.4%、21.2%和22.3%。新建和改擴建企業及項目產品應滿足,多晶硅電池、P型單晶硅電池和N型單晶硅電池(雙面電池按正面效率計算)的平均光電轉換效率分別不低于21.7%、23.7%和26%;多晶硅組件、P型單晶硅組件和N型單晶硅組件(雙面組件按正面效率計算)的平均光電轉換效率分別不低于19.7%、21.8%和23.1%;P型晶硅組件衰減率首年不高于2%,后續每年不高于0.55%,25年內不高于15%,N型晶硅組件衰減率首年不高于1%,后續每年不高于0.4%,25年內不高于11%;薄膜組件衰減率首年不高于4%,后續每年不高于0.4%,25年內不高于14%。
此外,《規范條件》還明確,工信部組織研究機構、行業協會、檢測機構對企業進行檢查,定期公告符合本規范條件的企業名單,并會同有關部門組織研究機構、行業協會、檢測機構從市場上對已公告企業的產品等進行抽查,實行社會監督、動態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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