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國家能源局加強對分布式光伏并網接入的監管,將其作為2024年電力領域綜合監管和日常監管的重要內容。為推動分布式光伏健康發展,國家能源局通報了2024年電力領域綜合監管和日常監管發現的七起分布式光伏并網接入等典型問題。
其一,辦理分布式光伏項目并網時限普遍超期。如山東省煙臺市某供電企業受理的分布式光伏發電項目中,超規定時限答復并網接入意見的工單占比較高,甚至有項目從提交并網申請到受理長達83天,嚴重影響項目建設進度。
其二,違規擴大分布式光伏接入紅區。黑龍江省哈爾濱市某供電企業因生物質等集中式新能源電廠向220千伏及以上電網反送電,將對應區域分布式光伏承載能力判定為零,限制了分布式光伏項目接入電網。
其三,辦理分布式光伏項目更名過戶業務不規范。河南省駐馬店市某供電企業表計管理存在漏洞,光伏項目更名過戶管理不善,影響了分布式光伏項目公平接入電網。
其四,未按規定向個人戶用光伏用戶提供代備案服務。寧夏回族自治區石嘴山市某供電企業未履行代備案職責,所有個人戶用光伏均由用戶自行備案,增加了備案負擔。
其五,將分布式光伏項目接入系統工程交由業主投資自建。廣西壯族自治區南寧市某供電企業讓部分分布式光伏項目業主投資自建接入系統工程,增加了項目投資成本。
其六,結算分布式光伏電費時限超期。安徽省合肥市某供電企業分布式光伏電費延遲結算,影響項目收益。
其七,違規備案分布式光伏項目。四川省眉山市某區發展改革局在分布式光伏項目備案中擅自增設前置條件,對民營企業區別對待,造成分布式光伏市場壁壘。
國家能源局相關負責人表示,這些典型問題暴露了部分電力企業和地方能源主管部門在分布式光伏發電項目前期備案、接入電網等方面的問題,制約了分布式光伏發展。各電力企業和相關單位應深刻汲取教訓,舉一反三,加強分布式光伏開發建設管理,優化營商環境,提高接入電網服務效率,促進分布式光伏高質量發展。
分布式光伏作為清潔能源的重要組成部分,對于實現我國“雙碳”目標具有重要意義。國家能源局此次通報典型問題,將有力推動分布式光伏行業規范發展,為我國能源轉型注入新的動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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