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保障消費者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促進酒類產業健康發展,根據2011年食品安全重點工作安排,國務院食品安全委員會辦公室近日發出《關于進一步加強酒類質量安全工作的通知》,對加強酒類產品質量安全監管進行了全面部署。
《通知》要求,各地區、各有關部門要嚴格落實各環節監管制度,強化全過程監管。完善酒類生產許可,加強日常監督檢查。嚴格原酒流通管理,對外購原酒加工灌裝企業進行專項檢查,對主要原料無進貨記錄或原料數量與根據實際產品數量測算所需原料數量明顯不符的要深入追查。加強市場巡查,依法查處取締無證無照經營行為,加大對相關交易會、展銷會、博覽會等活動的監管力度。加強對餐飲服務經營者外購及自釀或調配酒類的管理,督促落實索證索票、進貨查驗等制度。強化對酒類包裝材料生產和回收的監管。嚴格酒類進出口監督檢驗和產地核查,嚴厲打擊酒類走私行為。加快建設行業誠信體系,開展“放心酒”示范店建設,建立“黑名單”制度,對有嚴重失信記錄的企業依法實行行業禁入。
《通知》強調,要進一步加大酒類產品質量安全檢驗檢測力度,強化對重點地區、重點企業和甲醇等重點指標的監督抽檢,積極推廣假冒偽劣酒類鑒別檢測技術。抓緊修訂相關的國家標準以及生產衛生規范。加快酒類質量安全追溯體系建設,做到來源可追溯、去向可查證、真偽可辨別、責任可追究。 (新華)
作者:w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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