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要按照焦化生產企業準入公告管理暫行辦法要求,對照焦化行業準入條件,組織環保等部門對前五批焦化準入企業進行一次全面的監督檢查。
中國工業報記者日前從工業和信息化部產業政策司獲悉,為貫徹落實《國務院關于進一步加強淘汰落后產能工作的通知》(國發[2010]7號)精神,促進焦化行業結構調整,進一步做好焦化行業淘汰落后產能和準入管理工作,工業和信息化部下發了《關于進一步做好焦化行業淘汰落后產能和準入企業監督檢查工作的通知》,并給各地工信部門下達了上述任務。
《通知》要求,各地要對本地區焦化行業發展情況進行調查研究,全面摸清行業基本情況,總結“十一五”期間焦化行業結構調整情況,并結合本地區發展實際,研究提出2011年淘汰落后產能目標任務以及“十二五”期間焦化行業結構調整、淘汰落后產能的思路、措施和目標。
為配合對準入企業的督查工作,工信部要求各地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要對企業法人名下的所有建設項目審批手續、生產裝備、節能環保設施、煤氣利用及化學產品回收設施等方面情況逐一核查,提出檢查意見或整改意見,并表示將會同有關部門對準入企業進行抽查。
同時,按照《關于進一步做好焦化行業準入公告管理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工信廳產業[2009]79號)要求,堅持“沒有合法(規)項目建設手續的不予公告、主體工藝裝備和規模達不到準入條件的不予公告、環保節能設施不齊全的不予公告、能耗環保指標達不到要求的不予公告、環保監測沒有達標的不予公告、存有應淘汰落后產能的不予公告”的原則,做好第六批焦化企業準入公告申報工作。
作者:曹雅麗
請輸入驗證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