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國家發改委會同工信部、鐵道部等部門進行協調并下發通知,要求穩定玉樹災后重建建材供應價格。
通知強調了已商定的供應玉樹地震災后恢復重建建材的定價原則,即當市場價低于成本的時候,供貨價格不能高于市場價;當市場價高于成本時,按照成本價供貨。同時政府鼓勵企業以更加優惠的價格給玉樹災區供貨。
為加強合同的執行監管,通知要求河南、四川、陜西、甘肅、寧夏等省區價格主管部門要與本省定點供應建材企業建立固定聯系,按周、按月向國家發改委報送本地供應玉樹重建建材供貨企業的實際供貨價格。通知指出,要減少運輸中間環節、降低物流成本。對于15家企業按合同供應的玉樹重建建材,各鐵路局要保證隨到隨運,快速組織運輸。價格主管部門要加大對重建物資運輸環節收費的監督檢查,采取易于操作的辦法,對于定點供應建材企業按協議通過公路運輸供應玉樹災后重建建材的,一律免收道路通行費。
作者:曹雅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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