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建立健全城鄉融合發展體制機制和政策體系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于5日晚間全文公開。
5月6日,國家發改委發展戰略和規劃司司長陳亞軍在介紹《意見》相關內容時指出,建立健全有利于城鄉要素合理配置的體制機制是提高經濟效率和全員勞動生產率的關鍵制度。要健全農業轉移人口市民化機制,重點是放開放寬除個別超大城市外的城市落戶限制,并以居住證為載體,實現城鎮基本公共服務全覆蓋。
“解決市民化問題的途徑很明確,就是‘兩條腿一塊走’,第一條腿就是落戶。要促進有條件、有能力在城市穩定就業生活的農業轉移人口落戶,使其可以完全享有城市的公共服務。”陳亞軍介紹說,原來有近三億城市非戶籍常住人口,一億人通過落戶解決,余下的要通過居住證制度全覆蓋,實現以居住證為載體提供城鎮基本公共服務。
陳亞軍透露,截至2018底,仍有2.26億已成為城鎮常住人口但尚未落戶城市的農業轉移人口,其中65%分布在地級以上城市,基本為大城市。“因此,要解決好落戶問題,需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鎮聯動,推動放開放寬落戶限制。”
在陳亞軍看來,要把握好對農業轉移人口市民化意義的認識,把握好政策內涵,避免引起對政策的誤讀或曲解。“不能片面理解為這是搶人大戰,也不能片面理解為是放松房地產調控。”
具體而言,陳亞軍指出,首先不能搞選擇性改革。“解決農民工落戶問題首先要堅持存量優先、帶動增量原則。已經在城市長期就業、工作、居住的這部分農業轉移人口,特別是舉家遷徙的、新生代農民工、農村學生升學和參軍進入城鎮等人口才是落戶重點,而不是片面地去搶人才。”陳亞軍表示,城市需要人才,但更需要不同層次的人口,絕不能搞選擇性落戶。
陳亞軍強調,放寬落戶不等于放松對房地產的調控。“不管戶籍制度怎么改,習近平總書記提出的‘房子是用來住的,不是用來炒的’這一定位必須堅持,不能動搖。因此,要始終把房地產平穩健康發展這一底線堅持好,城市既要滿足剛性和改善性的住房需求,同時又要堅決避免投機者借機‘鉆空子’,落實好一城一策、因城施策、城市政府主體責任的長效調控機制,防止房價大起大落。”
“消除城市落戶的限制并不是放棄對人口的因城施策。”陳亞軍還指出,超大城市、特大城市要更多通過優化積分落戶政策來調控人口,既要留下愿意來城市發展、能為城市做出貢獻的人口,又要立足城市功能定位,防止無序蔓延。同時,個別超大城市、特大城市要嚴格把握好人口總量控制這條線,合理疏解中心城區非核心功能,引導人口合理的流動和分布,防止“大城市病”的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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