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旅客:
為進一步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方便廣大旅客妥善安排出行。春秋航空現就上海、天津、珠海進出港航班客票發布特殊退改規定,具體如下:
一、適用范圍
適用于2022年1月24日(含)前購買,且乘機日期在2022年1月24日(含)至2022年2月6日(含)之間,由春秋航空(9C)實際承運的上海、天津、珠海進出港航班。
二、特殊退改規定
1、符合上述適用范圍的客票,自本通知發布時起,旅客在航班計劃起飛前提出退票或變更的,可執行以下非自愿退改。
2、如選擇變更至由春秋航空承運的后續同航線航班,如發生票價價差按規定收取,免收變更手續費。
3、如選擇退票,免收退票手續費。
三、辦理方式
團隊艙位旅客請聯系原出票單位辦理,其他艙位旅客請按以下途徑辦理。
1、下載春秋航空APP:“服務中心”->“機票退改”;
2、關注春秋航空微信小程序:“服務中心”-> “機票退改”;
3、登錄自助退改鏈接:https://t.ch.com/fFYM8;
4、登錄春秋航空官網:www.ch.com ->“服務中心”->“行程服務”->“機票退改”。
四、使用套票出行的旅客,如在2022年1月24日(含)至2022年2月6日(含)之間由上海、天津、珠海出發或前往上海、天津、珠海,3天內退票或放棄行程均不計入違規。
春秋航空提醒您在出行前務必及時了解始發地及目的地的防疫政策,提前做好準備,避免不必要的損失。
特此通知!
春秋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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