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國家質檢總局發布了《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統計管理辦法》。《辦法》共27條,對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統計的立法依據、適用范圍、管理體制、統計機構等內容提出了明確要求。
作為一部統一的、操作性強的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統計管理規章,《辦法》重點規定了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統計的管理和實施,包括統計項目的制定和審查、統計項目的審批和備案、統計調查制度的制定與要求、統計調查的方式、方法與實施、統計分析、統計資料公布和信息管理等一系列內容。為了激勵全系統重視統計工作,《辦法》還專門對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統計的考核和獎勵、監督檢查做出了具體規定。
《辦法》將于2012年10月1日正式施行,這標志著全國質檢系統統計工作走上了規范化、法制化的軌道。(任奕奕)
作者:wy
請輸入驗證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