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6月12日,歐委會對中國電動汽車反補貼調查發布初裁披露,三家抽樣中國電動汽車企業臨時反補貼稅率分別為17.4%、20.0%、38.1%,合作企業平均稅率為21.0%,不合作企業稅率為38.1%。按照調查程序,歐委會將于2024年7月4日前發布初裁,決定是否對中國進口電動汽車征收臨時反補貼稅。中國機電產品進出口商會(以下簡稱“中國機電商會”)代表中國汽車行業表示強烈反對。
本次調查不是由歐盟產業主動申訴,而是由歐委會基于損害威脅依職權主動發起,這在歐盟的貿易救濟實踐中非常罕見,調查過程也存在嚴重瑕疵。首先,歐委會調查嚴重缺乏公正性、客觀性及透明度。例如,對中國出口商未按照規則和以往實踐采取出口量最大原則進行抽樣,導致對歐盟出口電動汽車最多的企業未被抽樣。其次,歐委會所要求提供的信息十分寬泛和苛刻,前所未見,預設結論的傾向性非常明顯。3家被抽樣的中國企業有超過200家關聯企業被要求提交問卷,并答復了超過100份補充問卷,配合歐委會進行了長達數月的實地核查。盡管中國抽樣企業盡其所能配合調查,但歐委會依然基于所謂的“最佳可獲得信息”對抽樣企業裁定畸高補貼幅度。最后,歐委會對歐盟產業受到所謂的損害威脅調查既不客觀且嚴重缺乏透明度。例如,歐委會未公布參與調查的歐盟生產商及被抽樣企業名稱,未按照規則和以往實踐采取產銷量最大原則對歐盟產業進行抽樣,未公布或未及時公布評估損害所依據的數據和數據來源是否完整反映歐盟產業的狀況。雖我方多次抗辯,歐委會一直沒有實質性回應。我們認為,在本次調查中,歐方無視世貿組織和歐盟反補貼規則,罔顧客觀事實,濫用自由裁量權,肆意提高補貼幅度,是對貿易救濟措施的嚴重濫用,是赤裸裸的貿易保護主義行為。
事實上,中國電動汽車產業發展依靠的不是政府補貼,而是不斷的技術創新、完整的產業鏈供應鏈和充分的市場競爭等。中國電動汽車產業的發展為全球消費者提供了高性價比的電動汽車,為應對全球氣候變化和綠色轉型作出了巨大貢獻。
中歐互為全面戰略伙伴關系,有著廣泛的共同利益。中歐電動汽車產業鏈相互依賴,在技術及研發等諸多領域合作前景廣闊、實現綠色發展目標一致。歐委會對本案作出的不合理認定,不利于中歐關系發展的大方向和主基調,不利于中歐產業間構建穩定互信合作關系,也不利于中歐企業及歐盟整體利益。
我們強烈呼吁歐委會嚴格遵守世貿組織和歐盟反補貼相關規則,保持客觀、公正、透明,盡早糾正錯誤認定并終止調查,共同促進中歐汽車產業共融互通,維護中歐經貿合作大局,實現全球綠色可持續發展目標。中國機電商會作為本次調查的行業抗辯方,將在前期工作基礎上,進一步通過各種手段堅決捍衛中國電動汽車企業合法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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