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日,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官網發布《關于平安銀行發行資本工具的批復》文件。文件內容如下:
平安銀行:
《平安銀行關于資本工具計劃發行額度的請示》(平銀發〔2024〕113號)及相關補正材料收悉。經審核,現批復如下:
一、同意你行發行800億元的資本工具,品種為二級資本債券和無固定期限資本債券。
二、你行發行資本工具,應嚴格遵守《商業銀行資本管理辦法》等有關規定。
三、你行可在批準額度內,自主決定發行時間、批次和規模,并于批準后24個月內完成發行。
四、你行應在資本工具募集發行結束后10日內向金融監管總局報告。
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
2024年6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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