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人民共和國商務部(以下簡稱商務部)于2024年6月17日收到中國機電產品進出口商會(以下稱申請人)正式提交的申請書,申請人請求就歐盟依據《關于扭曲歐盟內部市場的外國補貼條例》(以下簡稱《外國補貼條例》)及其實施細則對中國企業調查中采取的相關做法進行貿易投資壁壘調查。
商務部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對外貿易法》和《對外貿易壁壘調查規則》有關規定,對申請人的資格、申請調查的措施、申請調查措施所涉及的產品、申請調查措施造成的負面影響及相關證據材料進行了審查。
經審查,申請人符合《對外貿易壁壘調查規則》第五條關于申請人資格的規定。申請書及相關證據材料符合《對外貿易壁壘調查規則》第六條、第七條、第八條關于啟動貿易投資壁壘調查所要求的申請書內容及有關證據的規定。
根據上述審查結果,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對外貿易法》第三十六條、第三十七條及《對外貿易壁壘調查規則》第十二條、第三十五條的規定,商務部決定自2024年7月10日起就歐盟《外國補貼條例》調查中采取的相關做法進行貿易投資壁壘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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