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5日,河南省工業和信息化廳官網正式發布通知,為貫徹落實《河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河南省加快推進煤礦數字化智能化高質量發展三年行動方案(2024-2026年)的通知》(豫政辦〔2024〕17號)文件精神,進一步規范完善河南全省煤礦智能化項目管理工作,河南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組織人員修訂了煤礦智能化建設評估辦法,將修訂后的《河南省煤礦智能化建設評估辦法》(以下簡稱《評估辦法》)予以印發,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據悉,此項《評估辦法》出臺,是為認真落實《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加強礦山安全生產工作的意見》《國家發展改革委等八部委關于加快煤礦智能化發展的指導意見》《國家礦山安監局等七部委關于深入推進礦山智能化建設促進礦山安全發展的指導意見》及《河南省加快推進煤礦數字化智能化高質量發展三年行動方案(2024-2026年)》等文件精神,積極推進煤礦智能化建設,全面規范煤礦智能化評估管理,持續提升煤礦智能化水平。
河南省工業和信息化廳通過交流學習、考察調研、座談研討等多種方式,深入研究該省煤礦智能化建設發展現狀及評估管理工作中的存在問題,形成了《評估辦法》初稿。2024年4月,就《評估辦法》書面征求了相關地市管理部門及企業意見建議;2024年6月,組織地市管理部門、省骨干煤炭企業、地方煤炭企業技術代表召開《評估辦法》修訂研討會;2024年7月,提交廳長辦公會議集體研究通過。
《評估辦法》主要包括總則、申請條件、評估程序、評估要求、監督管理五個部分。
總則方面,明確了《評估辦法》適用范圍,細化了省轄市、省直管縣(市)煤炭行業管理部門、煤礦安全監管部門、省屬煤炭企業、中央駐豫煤炭企業職責分工。
申請條件中,將煤礦智能化項目命名分為智能化煤礦和智能化子系統兩類。并對申請評估命名的智能化煤礦、智能化子系統提出基本要求。
評估程序上,明確煤礦智能化項目評估工作按照自評申報、初審、省級評估、公示、命名的程序進行。
評估要求中提出對照《河南省煤礦智能化建設標準(2024版)(試行)》,將煤礦智能化項目評估結果進行分級。并對參與省級評估的專業技術人員數量、來源、工作紀律提出要求。
監督管理上,加強已命名煤礦智能化項目的日常管理,在監管過程中如發現煤礦智能化項目達不到相應建設標準,河南省工業和信息化廳將予以降級或撤銷其命名。(小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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