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在代理記賬公司慧算賬為“上岸”港股準備之時,其旗下重要附屬公司北京公瑾企業管理咨詢有限公司(下稱北京公瑾)與一名前員工展開了一場勞資糾紛“拉鋸戰”。自2021年4月至2023年4月,勞資雙方歷經勞動仲裁、一審、二審三輪大戰,最后以北京一中院支持前員工的大部分訴求而落幕。
今年6月28日頭部代理記賬公司慧算賬向港交所提交了上市申請文件,資料顯示該公司自稱中國最大中小微企業財稅解決方案提供商,上文提及的北京公瑾便是慧算賬間接持有51%股份的重要附屬公司,這家公司的董事長和法定代表人張述剛亦是慧算賬創始人和董事局主席。
記者發現,上述這起勞資糾紛案件透露出不少關于北京公瑾的銷售情況:甩單、回扣、“團隊小金庫”、銷售上下級私人轉賬等細節層出不窮。
銷售員李某某于2020年9月入職慧算賬附屬公司北京公瑾,翌年4月離開。離開后的李某某向北京公瑾提出支付激勵、提成、工資差額、賠償金等要求。在協商仲裁不成后,李某某向法院提起訴訟。該案經歷一審、二審,最終以北京公瑾支付李某某補償金、提成差額等而落幕。
案件判決文書顯示,李某某與其主管之間存在“甩單”的行為,經雙方認可的微信聊天記錄顯示,主管趙某告知李某某其上月獎勵有7400元:“慧工寶的激勵發下來了,在我這里了,你的一共7400元”。除了上述用于沖抵的7400元,李某某還通過微信轉給主管趙某1730元,主管趙某共計從李某某處獲得9130元。
兩人之間往來的是什么錢?又是什么用途?
庭審期間,北京公瑾主張,合計的9130元即李某某應交回給團隊的甩單提成,并非李某某的單子但掛在其名下。至于為何要把銷售業績掛在銷售員的名下,該公司的給出了理由并且詳細解釋了甩單行為:
“甩單是主管自己的業績不掛在自己名下,而掛在銷售員工名下.....為了激勵員工,主管會把客戶資源給自己組內的員工,算員工的業績,員工獲得的甩單提成應交回團隊,用作團隊基金使用....主管拿的是團隊提成,不能自己做業績。”
微信記錄還顯示,這種行為被北京公瑾銷售總監呂某在微信群中稱之為大區傳統。不過記者發現,上文所提及的“團隊經費”似乎也僅是一種稱呼。判決文書顯示,李某某主張其交給主管的團建經費被其主管冠以“維護客戶”需要。
一位專業財稅人士告訴記者,這個公司這么做可能存在涉稅問題:一是銷售員給主管個人微信轉賬提成/獎金,主管是否涉嫌偷漏個人所得稅?二是如果所提及的團建/團隊基金是公司行為,又為何由員工轉給主管個人?而且若團建/團隊基金帶有員工自愿眾籌性質,那么為何該公司銷售總監公開在微信群中點名為“大區傳統”?
上述人士認為,代理記賬公司受所在地縣級以上財政部門的監督和管理,涉及自身的稅務問題更應嚴于律己,否則如何給別人報稅?
記者在給慧算賬方面發送的采訪問題中,亦提及團建經費具體使用等細節合規問題,慧算賬迄今未予回復。
連日來,記者接觸采訪了數位專職TOB銷售的專業人士。他們告訴記者,甩單提成算是銷售領域半公開的秘密,甩單提成大多也是以私下轉賬形式,一般而言這筆錢有幾種用途,一是介紹人或主管自己把錢留下了,二是介紹人或主管用這筆錢來維系客戶,因為不需要走公司賬無監管,所以“維系關系”非常方便。三是作為團隊的小金庫或團建經費,怎么使用由公司或團隊決定。不過上述這些人士都認為,這種甩單提成現在的稅務合規風險較大,用來“維系客戶”的潛在風險則更大。
這起歷經兩審的勞資糾紛案也展現出很多慧算賬體系內的銷售工作內容,翻看上述判決文書,記者發現北京公瑾曾對銷售人員做出了不少細節要求,比如要求銷售人員每天有效電話量的數量為30個,在此案中李某某設立的目標是有效電話量為50個。
有電銷從業人士告訴記者,打電話是這類公司銷售員的日常基操,如果按照每天保底30個有效電話量統計,一個基層銷售員一天大概要至少撥打100個電話,才有可能達成30個有效目標。該人士說,基層電銷/銷售人員其實最為辛苦,而且在有些公司里還要接受非績效類的KPI考核,提成也不一定拿到。
針對上述諸多疑問,慧算賬方面并未回復記者的采訪問題。
中國網財經記者將繼續對此予以關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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