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0日,上海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簡稱“上海銀行”)發布公告稱,經董事會審議通過,同意該行給予上港集團債務融資工具授信額度不超過人民幣60億元,用于債務融資工具承銷、持券、債券投資交易專項授信業務,授信期限不長于2年,擔保方式為信用。
公告披露,上港集團成立于1988年10月,注冊資本為232.84億元,法定代表人為顧金山,實際控制人為上海市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上港集團為持有上海銀行5%以上股份的主要股東,該公司董事長顧金山同時擔任上海銀行董事,因此上港集團屬于上海銀行金融監管總局規則和證監會規則關聯方,上述交易構成關聯交易。
公開資料顯示,上海銀行的前身是上海城市合作銀行,成立于1995年12月。上海城市合作銀行是在原上海市98家信用合作社和上海市城市信用合作社聯社基礎上組建而成的,1998年更名為上海銀行。目前,上海銀行已在上海、南京、深圳、成都等地開設347家分支機構、380家自助服務點,共有在職員工14890人(含勞務派遣人員)。該行2023年實現凈營業收入505.64億元,實現凈利潤225.72億元,成本收入比24.61%,平均資產回報率0.76%;當年末總資產30855.16億元,存款總額16400.78億元,貸款總額13770.35億元,不良貸款余額166.05億元,不良貸款率1.21%,資本充足率13.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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