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善事業是社會文明的重要標志。《中華人民共和國慈善法》(以下簡稱“慈善法”)自2016年9月1日施行以來,在保護慈善參與者權益、規范慈善活動等方面發揮了重要作用。幾年來,慈善領域也出現了一些新情況、新問題,需要更完善的法治護航。2023年12月29日,十四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七次會議表決通過關于修改慈善法的決定,新修改的慈善法自2024年9月5日起施行。新修改的慈善法新增“應急慈善”專章、納入“募捐成本”等,引起社會廣泛關注。
讓應急慈善更有序高效
在地震、洪水災害等突發事件中,慈善組織往往以較快速度響應,協同政府部門進行援助。如今年7月,南陽遭遇洪水災害,由平頂山市慈善總會發起成立的海豚救援隊26名隊員迅速奔赴受災地區,解救被困群眾,發放了價值30余萬元的救災物資。
2023年,河南省各級民政部門和主管的慈善會(總會、協會)在全國率先推進建立省、市、縣三級“困難群眾救急難慈善專項基金”,截至當年6月底,建立省、市、縣專項基金181家,籌集資金總額6834.23萬元。
“慈善法新增應急慈善專章,明確了人民政府應當依法建立協調機制,明確專門機構、人員,提供需求信息等。這可以確保慈善組織在重大突發事件中開展募捐救助更加有序,避免錯失最佳時間、造成資源浪費。”平頂山市慈善總會副會長周俊范表示。
規范募捐成本,讓公眾放心參與
“做公眾籌募的成本,比較常見的有募捐活動中產生的場地、物料、設備租賃費用,以及募捐前后的宣傳推廣、專業服務、購買技術工具和信息管理的費用等。”8月30日,鄭州市金水區大有啟行社會工作服務中心總干事高卉向記者介紹,與捐贈人溝通和服務過程中發生的相關費用,募捐工作人員的薪資報酬、稅費等,則是公眾不太了解的成本。
2022年6月至今,大有啟行社會工作服務中心在中國鄉村發展基金會的公募支持下,通過“關注河南故鄉的孩子——孤困兒童陪伴計劃項目”,撬動慈善資金200余萬元,為河南省近500名孤困兒童提供了激勵金發放、入戶陪伴、居住空間改造等服務。
“有些人認為,慈善事業等于‘好人好事’,無需成本。”高卉說,隨著慈善事業發展,如想針對系統的社會問題做好黨和政府的工作補充,就需要組織化的工作方式,建立穩定團隊,由此產生的成本是合理且必要的。
修改后的慈善法將慈善活動支出、管理費用、募捐成本分列,慈善成本更加明晰地呈現。在高卉看來,這能夠引領慈善組織工作更加公開透明,吸引更多社會人士了解、認同并加入慈善事業。
增強依法履職、依法興善能力
“修改慈善法是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于發展慈善事業的重要論述和黨中央有關決策部署的重要舉措,是發展中國特色慈善事業、建立健全適合我國國情的慈善法律制度的必然要求,為慈善事業發展提供了更強法治保障。”河南省民政廳相關負責人說,此次修改慈善法回應了慈善事業發展中的新情況、新問題,對發揮慈善事業促進社會公平正義、推動實現共同富裕等功能具有重要意義。
近幾年,河南全省慈善組織數量逐年增加。截至今年6月底,全省慈善組織達350家,具有公開募捐資格的141家;在“困難群眾救急難慈善專項基金”全覆蓋的基礎上持續加大資金的籌集和管理,已建立省、市、縣專項基金190家,籌集資金總額13774.68萬元,支出資金8765.26萬元,救助困難群眾106448人。
該負責人表示,各級民政部門、各慈善組織要把學習貫徹慈善法與深入學習貫徹黨的二十屆三中全會精神結合起來,準確掌握修改后的慈善法新增主要制度安排和規制要求,持續增強依法履職、依法興善能力,促進河南省慈善事業蓬勃發展。(記者 趙大明)
原標題:慈善事業發展有了更強法治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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