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6日,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網站發布的基金監管文件顯示,該會對國新國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簡稱“國新國證基金”)變更主要股東申請文件提出反饋意見,要求該公司在30個工作日內對下列問題逐項落實并提供書面回復和電子文檔。反饋意見如下:
1、國新資本有限公司(簡稱”國新資本“)提交了關于推動國新國證基金長期發展的說明,但具體內容多為基金管理公司內部管理措施,未體現國新資本發揮的作用。請國新資本就入股后如何采取切實有效措施,助力提升基金管理公司資產管理能力、助力該公司長期發展進行說明。
2、此次股權變更后,國新國證基金非獨立董事均由國新資本提名,原控股股東國新證券基本不參與該公司董事會。請國新資本、國新證券就上述提名安排的相關考慮進行說明并予完善(如需)。
據官網介紹,國新國證基金成立于2019年3月1日,是經中國證監會批準設立的首家落戶雄安新區的公募基金管理公司,主要經營公開募集證券投資基金管理、基金銷售和中國證監會許可的其他業務。該公司注冊資本2億元,控股股東為國新證券,持股比例為100%,中國國新控股有限責任公司為該公司實際控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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