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植物說食品科技有限公司(曾用名:植物說(浙江)食品科技有限公司):
杭州市蕭山區人民政府北干街道辦事處(以下簡稱“本機關”)與你單位于2021年2月9日簽署《北干街道“5213”計劃項目招引落地協議書》(以下簡稱《協議書》),后本機關依約向你單位提供快速啟動資金28萬元。現經本機關查明,你單位未經本機關同意,擅自遷離北干街道,違反協議約定。故本機關向你單位作出《關于安徽植物說食品科技有限公司退還扶持資金催告書》,要求你單位退還28萬元扶持資金。
因通過其他方式無法送達,現本機關依法公告送達《關于安徽植物說食品科技有限公司退還扶持資金催告書》。自公告發布之日起經過30日,即視為送達。
特此公告。
附件:關于安徽植物說食品科技有限公司退還扶持資金催告書(2).pdf
杭州市蕭山區人民政府北干街道辦事處
2024年9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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