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王小姐在線上旅游平臺預訂從化區某別墅民宿時,留意到預訂頁面有關于“如不聯系商家則會隨便分派房型”的說明。為選上心儀房型,王小姐依提示跳出平臺,通過微信直接與商家溝通訂房事宜。隨后商家通過精美的照片和視頻對別墅環境進行了熱情展示,并不時暗示王小姐盡快預訂。正當王小姐決定預訂時,商家又誘導王小姐避開平臺下單。王小姐一時心動,于是直接通過微信轉賬2400元預訂別墅。
到達目的地后,王小姐一行發現,別墅的實際環境與商家在網上宣傳的天差地別,所謂精心推薦的大別墅實則內墻斑駁、墻紙脫落、霉味明顯、衛生情況惡劣。王小姐當即致電商家要求退款,但商家態度強硬,以超過退款時限為由拒絕了王小姐的要求。盡管線上旅游平臺提供“當天18:00前免費取消”服務,但商家以雙方是個人交易為由,拒絕履行平臺協議。吃了啞巴虧的王小姐憤而撥打12345熱線求助。
從化區消委會接訴后立即進行現場調查,發現該商家將美化后的失實照片作為宣傳資料向王小姐進行展示,未履行真實全面告知民宿情況的義務,明顯侵犯了王小姐的知情權,涉嫌違反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二十條“經營者向消費者提供有關商品或者服務的質量、性能、用途、有效期限等信息,應當真實、全面,不得作虛假或者引人誤解的宣傳”規定。但由于王小姐脫離平臺與商家私下交易,難以要求商家按照平臺的售后標準進行處理,最終經過消委會多番調解,商家僅同意退款1400元,且明確拒絕就其他訴求再作進一步調解。
從化區消委會提醒消費者,選擇住宿服務時切勿貪小便宜,應選擇正規平臺預訂,保障全面;切勿盲目相信商家宣傳;保留證據維護合法權益。(黃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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