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間突擊檢查,合肥一建材廠里的大氣污染防治設施居然偷偷地停止運行;未經采樣居然敢直接偽造監測數據和原始記錄……11月26日,合肥市生態環境局公布2024年生態環境執法典型案例。多家企業因違反相關法律法規而被曝光,不僅起到了震懾作用,同時通過案例向廣大企業以案釋法。
案例一
不正常運行大氣污染防治設施,被罰款27萬元
2024年3月21日,合肥市生態環境局執法人員開展夜間檢查時發現,肥東縣某建材有限公司正在生產,因脫硫循環池塌陷,該公司臨時建設脫硫桶替代脫硫循環池處理廢氣,脫硫桶內液體(脫硫液)可通過脫硫泵泵入煙氣管道噴灑脫硫。但檢查時,用于提升脫硫液的脫硫泵未運行,廢氣脫硫設施未經專家論證、未驗收,現場委托第三方檢測公司對該公司廢氣排口開展采樣檢測,檢測結果顯示二氧化硫折算濃度平均值160mg/m3,已超過100mg/m3的排放濃度限值。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相關規定,合肥市生態環境局對該公司處罰款27萬元;同時依據相關規定,將該公司不正常運行大氣污染防治設施案移送公安機關進一步處理。
案例二
未依法安裝自動監測設備,被罰款2.9萬元
2024年1月4日,合肥市巢湖市生態環境分局執法人員,通過巡查重點排污單位自動監控與基礎數據庫系統和全國排污許可證管理信息平臺時發現,巢湖市某新型建材有限公司未按規定安裝煙氣自動在線監測設備。執法人員立即對該公司開展現場檢查,檢查時,該公司燒結空心磚生產項目正在生產,隧道窯煙氣經配套建設的脫硫塔處理后高空排放,煙氣排放口未按規定安裝煙氣自動監測設備。
根據相關規定,合肥市巢湖市生態環境分局于2024年3月1日對該公司下達了行政處罰決定,罰款2.9萬元。
案例三
多家企業出具虛假環境監測報告,涉嫌犯罪
2024年8月,合肥市生態環境局根據上級交辦案件線索,對安徽某檢測中心開展現場檢查時發現,其存在檢測報告紙質原始記錄與電子存儲記錄不一致、用其他樣品分析結果替代、沒有相應原始數據或偽造原始記錄、未開展采樣分析直接出具監測數據等弄虛作假行為。
根據相關規定,該公司涉嫌構成提供虛假證明文件罪。2024年9月23日,合肥市生態環境局將該案件移送至公安機關,公安機關已刑事立案,目前正在偵辦中。
此外,還有多起類似出具虛假環境檢測報告案件被曝光。
比如,2024年9月12日,合肥市蜀山區生態環境分局執法人員開展現場檢查時發現,該公司自2018年取得環境檢測資質以來對環境檢測業務疏于管理,出具的環境檢測報告存在偽造原始監測數據、縮短采樣時長、偽造時間、擅自刪除儀器原始數據等情形。該公司涉嫌構成提供虛假證明文件罪。目前該案件移送至公安機關,并已刑事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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