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6日,河南省工業和信息化廳消息,該廳發布豫工信辦創新〔2024〕209號文件通知,按照《河南省技術創新示范企業認定工作實施方案(試行)》(豫工信科〔2011〕121號)要求,并研究在制造業領域開展2024年河南省技術創新示范企業申報工作。
據悉,此舉為深入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戰略,強化企業創新主體地位,提升企業創新能力。
申報單位在制造業重點領域具有核心技術攻關或技術產業化方面取得明顯成效,在河南省內同類制造業企業中居于領先位置,在帶動產業鏈上下游企業創新能力提升、推動產業升級方面積極發揮作用,需滿足三方面條件:(一)已認定為省級及以上企業技術中心或其他國家級或省級創新平臺一年以上,且處于有效期內;(二)具有一定的生產經營規模,從業人員300人以上(河南省工業和信息化廳認定為智能工廠、智能車間的,從業人員200人以上),年銷售收入3000萬元以上,資產總額4000萬元以上,每年均有新產品銷售收入;(三)企業自評得分在100分以上(除加分扣分項外自評得分在80分以上)。
具體申報所需材料內容,申報單位需按相關要求,提交申報材料及佐證材料,其中財務方面須提供2021年-2023年度財務審計報告(屬境內上市企業的,可只提供在證券交易所網站上發布的審計報告網址鏈接),審計報告中的表格或附注應反映企業研發經費投入、新產品銷售收入等相關財務數據;《企業技術創新評價指標自評表》所列的各項評價指標需提供相應佐證材料。
據悉,各地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負責本地區企業的遴選和推薦報送工作,省屬企業由省政府國資委或所屬單位推薦。各省轄市、濟源示范區原則上推薦均不超過4家,省政府國資委等部門推薦均不超過2家,航空港區及各縣(市)各推薦1家,在今年12月6日前將推薦文件、申報材料(紙質版一式兩份,電子版光盤一份)以及企業匯總表報河南省工業和信息化廳(技術創新處)。各縣(市)報送時應抄送所屬省轄市級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小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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