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發展改革委、國家數據局、工業和信息化部今天(6日)發布《國家數據基礎設施建設指引》。今天下午,國家數據局舉行新聞發布會,對《建設指引》進行解讀。
國家數據基礎設施,包括數據流通利用設施,以及與其緊密相關的網絡設施、算力設施、安全設施,有利于促進數據要素的有序流動和充分利用。
國家數據局數字科技和基礎設施建設司副司長李建國:通過行業和區域數據基礎設施的貫通應用,可以在更大范圍、更廣領域推廣數據公共服務。
根據測算,數據流動量每增加10%,將帶動GDP增長0.2%,數據流動對各行業利潤增長的平均促進率為10%左右。
國家數據局數字科技和基礎設施建設司司長杜巍:我們建設和運營國家數據基礎設施,是為了支撐各地區、各行業、各企業大規模數據流通利用,推動數據要素價值充分釋放,發揮海量數據優勢和豐富場景優勢,為我國發展新質生產力、建設數字中國提供動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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