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財政部、科技部印發《國家重點研發計劃資金管理辦法》的通知。《通知》明確,重點研發計劃應當多元化籌措資金,資金來源分為中央財政資金和其他來源資金,其他來源資金包括地方財政資金、單位自籌資金、金融資本以及其他社會資金。
全文如下:
關于印發《國家重點研發計劃資金管理辦法》的通知
財教〔2025〕2號
國務院有關部委、有關直屬機構,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財政廳(局)、科技廳(委、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財政局、科技局,有關單位:
根據黨中央、國務院關于完善科研經費管理有關部署要求,為規范國家重點研發計劃資金管理,我們對《國家重點研發計劃資金管理辦法》(財教〔2021〕178號)進行了修訂。現將修訂后的《國家重點研發計劃資金管理辦法》印發你們,請遵照執行。
財政部科技部
2025年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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