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工業和信息化部等六部門近日發布《電力需求側管理辦法》,要求有關部門和各地從明年1月1日起全面實施電力需求側管理。
電力需求側管理(DSM),泛指通過價格、行政等手段,幫助電力用戶提高電力資源利用效率,改進用電方式,實現科學用電、節約用電、有序用電所開展的相關活動。作為節能措施之一,它在發達國家早已被廣泛采用。我國從20世紀90年代初提出開展DSM,到現在已經有十幾年歷史,最近幾年國家更是非常重視,要求各地區、各有關部門和單位把電力需求側管理作為實現節能減排目標的一項重要措施,積極推進。
電力需求側管理的價值,早已得到證實,并在業內達成共識。從經濟效益的角度來說,短期內DSM可以避免開啟成本高昂的備用機組、降低運行成本;從長期來看,則可以減緩電網擴建和新機組的投產;從系統運行角度來說,DSM可以提高高峰負荷時系統的可靠性儲備,對于系統安全、穩定有重要作用;從用戶角度來說,實施DSM能夠改善其用電方式,提高用電效率、節約電能、降低成本;從環保角度來說,DSM所倡導的節能技術、激勵措施,提高了一次能源的利用效率,減少了CO2氣體排放,有利于環境保護。
然而,從更深意義上說,電力需求側管理的價值卻在于從根本上顛覆了傳統的依靠增加能源供應來滿足需求增長的思維模式,建立了把需方節約的能源作為供方的一種可替代資源的新理念。專家們由此提出一個“第五電力能源”的概念,即把需求側管理視為除水電、火電、核電和可再生能源開發之外的“第五電力能源”來加以大力開發。
目前,我國的電力需求側管理尚處在初創階段。典型的例證就是一些地方將需求側管理簡單化,為解決用電高峰缺電和節能減排而拉閘限電。而已經披露的電力行業運行的數據,更表明我國電力需求側管理水平有待提升。
資料顯示,我國從2000年開始,電力消費彈性系數連續多年大于1,如果沒有國際金融危機,2008年和2009年的電力消費彈性系數也會大于1。電力消費彈性系數大于1,意味著國民經濟發展總量每增加一個單位,需要增加1個單位的電量來滿足。它表明,我國電力需求增速與GDP的相關度較高,電力能源的效率偏低。而原因之一,就是需求側管理總體水平不高。
再比如線損,也即電能從發電廠傳輸到客戶的過程中,在輸電、變電、配電和營銷各個環節中所產生的電能損耗和損失,這是電力需求側管理所要重點解決的問題。國際能源機構統計數據顯示,8年前德國、日本等國家的線損率就低于5%。而我國國家電網公司線損率是多少?2005年6.59%,到2009年仍高達6.12%,與世界先進水平相比,存在著明顯的差距。有人作過計算,國家電網公司每年線損的電量,竟相當于一個中部省份全年的用電量。我國電力需求側管理水平不高,由此可見一斑。
正因為如此,國家發改委等六部門聯合發文,要求加強電力需求側管理。這個辦法的出臺,不但解決了過去國家電網公司出臺需求側管理辦法的權威性不足的問題,而且讓責任主體更為明確,這有利于發電、供電、用電各個環節的協調,也有利于政府、發電公司、電網公司和用戶之間的相互配合。我們因此有理由期待,隨著實施細則的相繼出臺與實施,中國電力需求側管理一定能夠達到一個新水平,一定能夠從中挖掘出更多的“第五電力能源”。
作者:曹雅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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