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大力推進全省制造業高質量發展,構建多點支撐、多業并舉、多元發展的產業發展新格局,打造一批具有較強競爭力的先進制造業集群,加速推進新型工業化,著力構建現代化產業體系,吉林省工業和信息化廳、財政廳近日聯合印發《吉林省先進制造業集群獎補實施細則(暫行)》。
《實施細則》明確,對世界級或國家級先進制造業集群頭部企業牽頭實施的項目群(3個及以上項目組成項目群),按照項目群完成投資總額(包括企業設備購置、軟件購置、前期研發相關費用、產品推廣相關費用和其他技術咨詢與服務費,不包含土建和廠房投資)的最高30%予以資金支持,可按項目群建設進度分年度予以兌現(最多連續不超過3年);對省級先進制造業集群頭部企業牽頭實施的項目群,按照項目群完成投資總額(包括企業設備購置、軟件購置、前期研發相關費用、產品推廣相關費用和其他技術咨詢與服務費,不包含土建和廠房投資)的最高10%予以資金支持,可按項目群建設進度分年度予以兌現(最多連續不超過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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